各党支部、行政村组、离退休同志:
为做好2016年度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工作,离退休工作部(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体离退休同志开展2016年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家庭收入人均1200元以下,且住院自负费用3000元以上;
2、住院自负费用10000元以上,且家庭经济困难者;
3、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且家庭经济困难者;
4、因天灾人祸受损10000元以上,且家庭经济困难者。
二、审批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离退休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填写《湘潭大学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所在行政村组村组长签署意见后,连同医疗自负费用或因天灾人祸所遭受损失的原始凭据交离退休工作部(处)办公室;
2、召开支部书记、行政村组长会议进行审议,提出困难补助的建议人员名单和等级;
3、召开离退休工作部(处)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核,确定困难补助人员名单和等级,并报分管校领导;
4、公示,为期三天;
5、公示结束后,如有重大异议,再次召开离退休工作部(处)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
6、将受助人员名单及补助金额送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打入个人工资帐户。
三、具体要求
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在2016年12月5日前交部(处)办公室。
联 系 人:张鑫淼
联系电话:58292077
湘潭大学离退休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