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实践活动氛围,激发老干部共圆中国梦的热情,湘潭市老干局决定在全市离退休干部中开展“我所经历的党的群众工作”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离退休干部是党的群众路线的见证者、践行者,这次“我所经历的党的群众工作”征文活动,旨在从老干部的独特视角,再现当年党的群众路线的光辉实践,展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使之成为党员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和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反对“四风”的生动教材,助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征文内容
在“我所经历的党的群众工作”征文中,老干部可结合亲身经历的重大事件、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以及重大变革等,回忆撰写所在党组织和本人执行群众路线,开展群众工作的创新做法和生动事例。也可以撰写反映省、市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明显效果、发生的变化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三、征文要求
1. 征文体裁不限,可以是回忆性文章,也可以是散文、诗歌。
2. 征文均用第一人称。
3. 征文所述事例必须真实、生动,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思想性,切忌泛泛而谈。
4. 征文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5. 征文篇数不限。
6、稿件原则要求电子档。
四、参加对象
全体离退休人员
五、征文时间
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30日止。
六、征文的收集、报送
部(处)办公室 张鑫淼 联系电话:58292077
所有稿件由离退休工作部(处)进行评审,并上报湘潭市老干部局
七、征文展示和表彰
活动结束后,湘潭市老干局将对所收集的征文进行评审,评出优秀征文和优秀组织单位若干,进行表彰。优秀征文将在市委老干部局网站刊载,同时向省委老干部局和省、市级网站推荐。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部(处)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