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离退休老同志:
学校积极倡导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构建互帮互助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身患重症教职工的帮扶力度,着力减少我校教职工“因病致贫”的现象,从而体现出广大教职工乐于奉献、爱心互助的高尚品德,学校工会根据《湘潭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定于近期实施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补助相关工作。为了认真做好2013年度爱心医疗互助的补助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1、会员在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0日期间因病住院的出院结算单(复印件);
2、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金个人交纳补助登记证;
3、个人自付段在医保结算后超过1万元以上的需提供疾病诊断书和出院小结。
二、办理时间
离退休参会会员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汇总材料交离退休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
一、申请材料
1、会员在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0日期间因病住院的出院结算单(复印件);
2、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金个人交纳补助登记证;
3、个人自付段在医保结算后超过1万元以上的需提供疾病诊断书和出院小结。
二、办理时间
离退休参会会员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汇总材料交离退休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58292824
三、发放程序:
1、由校工会组织召开湘潭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管理委员会会议审定申请报告,核算、批准补助金额。
2、由计划财务处根据管委会审定的金额直接发放到会员的个人帐户。
三、发放程序:
1、由校工会组织召开湘潭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管理委员会会议审定申请报告,核算、批准补助金额。
2、由计划财务处根据管委会审定的金额直接发放到会员的个人帐户。
离退休工作部(处)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