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须知

来源:湘大关工委 2012/05/04 09:14:18

  1、 先到校医院报销居民医保。
  2、 将病历(含首页)、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发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有账号面)等复印件和学院证明、医保报销的结算单原件一并送交学校学平险代理室申报理赔。
  3、 生病住院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若到湘潭市正规医院以外的医院就医,须向保险公司事先申报。
  4、 下列情况之一为责任免赔:既往病史、精神病、自杀者、酒精中毒、私立医院、门诊(意外伤除外)
  5、 学校学平险代理办公室联系电话:58298327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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