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
湘潭大学老科协基地工作制度
(二0一八年四月七日)
基地是2007年由湖南省社科联、湖南省社科普及宣传委员会评选、批准、挂牌的省级社会科学普及单位,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提升广大师生人文社科素养,结合自身特点,发掘自身优势做好基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基地和老科协合署办公。基地另成立领导小组,设组长
1人,副组长2人,秘书1人。组长负责基地全面工作,分管对外宣传、联络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撰写;副组长负责基地的科研项目申报,科普读物的推介、印制,社科普及周活动的策划并实施及协助组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秘书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接待来人来访,负责上传下达,收集整理归档文件及科研科普资料,负责基地网站的维护和网页更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基地社会科学普及知识专家团队和兼职团队负责利用
讲坛、报告、座谈、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传播,带头并号召有专长的同志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撰写科普读物,培训科普志愿者。
第三条 基地“三育人”(即:思政育人、科技育人、管理育
人)队伍是学校“三育人“队伍的补充,也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队伍,要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加强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四条 基地务必做好每年五月份的社会科学普及周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师生和周边居民参与该活动,利用广播、海报、网络、讲坛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
第五条 基地经费的筹措按正常渠道进行,接受学校的拨款和省社科联、校社科联的专项资助,接受社会捐助。专款专用。
第六条 基地接受湖南省社科联的指导,接受校社科联和离退休工作部(处)的双重领导 。积极联络其他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相互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共同开展科研和科普活动。
第七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